妻子久病不愈丈夫心生厌倦 法官费心调解双方和气离婚
2008-4-3 网友评论 点击查看
(东楚晚报)(记者 刘修强 通讯员 朱学斌)3月31日,当大冶法院罗家桥法庭副庭长张炳锐得知患病的刘某经过治疗病情有所稳定时,心里感到由衷欣慰。
这不是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女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男方患有骨髓炎,腿脚不方便,双方都需要关爱和扶助。
男方黄某与女方刘某于2000年5月经人介绍恋爱,次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近年,因刘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虽经治疗,病情未见好转,双方感情日渐淡薄。近两年黄某干脆外出打工,不与刘某共同生活。去年8月,黄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还地桥法庭起诉离婚。
时任还地桥法庭副庭长的张炳锐通过调查了解到,黄某与刘某的感情已势成水火,两人的父母亦情绪对立,况且男女双方都有特殊病情。此案如果判决,可能激化矛盾,后果难以预料。
“此案惟有调解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张炳锐于是敦促双方父母、家庭筹集资金,对刘某进行治疗;并请双方村干部帮助法庭做双方家庭工作,规劝双方家庭对刘某感情上体贴,生活上照顾。
在案件审理时,张炳锐调任罗家桥法庭副庭长,因案件还没有妥善了结,心里放不下,他主动请求继续处理直至完毕。
在做和好工作无望的情况下,经过张炳锐多次调解,春节前夕,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黄某与刘某自愿离婚,婚生小孩由黄某抚养成人;黄某自愿一次性给付刘某财产分割及扶助款2.7万元。3月下旬此款已履行完毕,刘某也终于有了医疗费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