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起,福建省漳州市决定凡是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
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国中(高)考享有加分待遇的只有两类人,一类体现自然属性,如少数民族、归侨、革命烈士的子女;另一类则是后天表现优秀的学生,例如三好学生、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在各类比赛、小发明等竞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现在漳州市政府决定给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子女加分,且不说这一规定违背了国家有关政策,单是其合理性就令人置疑。
不错,民营企业纳税大户给地方政府做出了贡献,作为回报,地方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比如,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这些都没有什么不妥。但“尊重关心民营企业家”前提是不能破坏社会公平。一旦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制造新的社会不公,势必会引起公众的不满。
现在社会上确实存在“分不够,钱来凑”的现象,一些学校通过赞助费、择校费等形式,明码标价,一分多少钱,使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考试分数不够的学生能够进入重点学校学习,但这是乱收费行为,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和打击的对象。漳州市委、市政府通过文件形式,把暗箱操作变成“看得见”的不公平,其性质就完全变了。正如福州大学社会系副主任甘满堂所言:“漳州市制定的这个政策,是把财富作为衡量入学的标准,并使它成为一项制度化的公共政策。”“起点不公正”会加剧社会不平等,破坏教育公平的原则,打击广大普通群众的信心,动摇未成年人对社会公平的信念,形成新的族群代沟,在贫富人群之间制造对立情绪。
上世纪七十年代,印度有部电影《流浪者》在中国引起了巨大反响。印度上流社会中很有名望的大法官拉贡纳特信奉的哲学是:“好人的儿子一定是好人,贼的儿子一定是贼。”一天法院正在审理一件谋杀案件,原告是法官拉贡纳特,被告是流浪者拉兹,罪行是拉兹闯进拉贡纳特的住宅,企图刺死拉贡纳特。可是拉贡纳特万万没有想到,要想杀死他的拉兹正是他的亲生儿子。
三十多年前,流浪者拉兹就颠覆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的理论,今天何必拾起这种丢到历史垃圾堆里的“血统论”。不知这一政策的制订者想过没有,如果早三十年出台这样的文件,这些纳税大户的老板是否有机会享受良好的教育。
不希望再有人唱着《拉兹之歌》,“到处流浪到处流浪,命运伴我奔向远方奔向远方,我看这世界像沙漠……”
王国军(铁山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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