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辱系于公众利益
2006-9-15 网友评论 点击查看
国家环保总局9日通报:湖南省岳阳县发生一起饮用水源受到砷化合物污染事件,该县新墙河水质砷超标10倍,污染源为上游50公里处的临湘市一化工厂废水池发生的泄漏。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资源的破坏性开采与环境污染问题,是背离“以人为本”理念、损害公众利益的最为典型而突出的现象之一。这种公共利益的维护也是荣辱观的重要内涵之一。
随着经济的空前发展,生态的破坏加剧,土地、淡水、森林和矿产等资源在加速消耗,世界物种每年以数万计的惊人速度消亡,生物链破坏,气候恶化,虫害成灾,瘟疫频频发生;因盲目投资,而导致环境污染加剧。由于资源的过度开采与浪费,投资开发项目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了日益严重的水土污染和大气污染。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与人类疯狂掠夺形成了难以调和的矛盾,威胁人类发展不言而喻。从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结果来看,不仅损害了当代人的利益,还损害了子孙后代的利益,这是与“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耻观相背离的。
这种损害共性利益现象的出现,究其根源仍是一种思想意识问题的表现:一类是明知其害,却为利益所惑,致社会公众利益而不顾,单纯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经济利益;第二类是为了追求政绩,急功近利,致公共利益受损;第三类是不知其恶果而盲目投资,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对这种意识形态,应予以纠编、整改,不能再让其蔓延下去。
黄学杰(黄石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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